未婚爸爸如何索要孩子撫養費?
來源:深圳金牌律師網 作者:深圳律師 時間:2018-01-12
摘要:男女雙方即使未婚,但都有義務撫育所生育的子女。如果一方未撫養子女,另一方如何索要孩子撫養費?下面深圳離婚律師詳細介紹。
咨詢:我是未婚爸爸,我們在一起5年了,孩子3歲多了在孩子3周歲的時候她偷偷的走子了四個月了,并且告訴我她是不會回來了還告訴我她不愿意出撫養費。她是湖南的可她在杭州詳細地址不知道,我該怎么向她要孩子的撫養費?
律師解答:
你必須要找到她的地址,如果協商不成,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判決給付孩子的撫養費用。
相關法規法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七條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21條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教育費應當負擔,但是因為上收費較貴的私立學校,貴族學校所多支付的擇校費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夠而產生的贊助費,不應當屬于撫養費。
子女就讀未經父母雙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該筆費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撫養費以必要為限,子女購買電腦手機等、外出旅游的費用、購買商業保險的費用等,該些費用的支出沒有法律依據,父母可以拒絕支付。
子女大病及絕癥的醫療費,以社會醫療保險能報銷的為限,如子女因患有腎功能衰竭需要換腎的費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費用等都不屬于撫養費之列,父母只有道義上承擔該費用的責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擔該費用的義務。
離婚孩子撫養費的標準:
一、離婚孩子撫養費標準問題是怎樣的?
1.夫妻雙方離婚,孩子由一方撫養,不撫養孩子的一方應當給付離婚孩子撫養費;
離婚子女撫養費的確定
2.撫養費包括孩子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二、離婚孩子撫養費具體標準: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20%-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孩子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三、離婚孩子撫養費給付:
1.經濟條件許可的,撫養費可以一次性給付;
2.不具備一次性給付條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給付撫養費,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給付。
四、離婚孩子撫養費年限:
1.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應至孩子18周歲為止;
2.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孩子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