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孩子撫養費要給多少?
來源:深圳金牌律師網 作者:深圳律師 時間:2018-01-02
摘要:離婚后,雙方的婚姻關系得以解除,但對子女的撫養教育的義務不能消除。孩子跟隨一方生活的,另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撫養費。那么一個孩子撫養費要給多少?下面由深圳離婚律師詳細講解。
我國法律有規定,夫妻離婚后,并非和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有義務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直至其成年。在孩子成長過程中,如果因學習、生活等原因需要增加撫養費的,未直接撫養的一方應當增加孩子的撫養費。
子女撫養費的標準:
(1)有固定收入的。
對于有固定收入的義務人,撫養費應當按照義務人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支付,對于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一線城市,具體數額原則掌握在800~2000元/月。
(2)對于低收入的。
義務人屬于低收入群體的,可以在上述撫養費支付比例的基礎上適當減少,但是不能不支付孩子的撫養費,有能力支付卻拒不支付撫養費的,被撫養人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義務人履行撫養義務。
如財產不多或無財產的,結合撫養人的撫養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決,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3)對于無收入的。
對于沒有經濟收入的義務人來說,撫養費可用其財物折抵。以物折抵撫養費的情況不能隨意使用,如果義務人有支付撫養費的能力是不可以以物折抵撫養費的。
撫養費的時效:
我國實行訴訟時效制度,權利人應當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三年內提起民事訴訟。在這里具體來說就是,義務人不支付子女的撫養費,那么子女應當最遲在成年后的三年內提起勞動訴訟。訴訟時效一旦超過,那么子女就失去了勝訴權,不愿不會再支持其訴求。
子女的撫養費可以通過離婚雙方的協商來確定,如雙方不能確定一個具體的數額,一方或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在審理后制定一個合理的撫養費支付標準。撫養費訴訟的時效只有三年,權利人應當在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三年內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