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損害賠償包括精神損失嗎?
來源:深圳金牌律師網 作者:深圳律師 時間:2018-01-15
摘要:離婚損害賠償包括精神損失嗎?離婚時,無過錯方是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離婚損害賠償包括物質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那么離婚賠償對方最高多少錢?離婚賠償的情形有哪些?下面由深圳離婚律師詳細介紹。
離婚賠償對方最高多少錢?
離婚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物質損害主要包括由于身體、精神受到傷害而產生的醫療費,誤工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等等。精神損害賠償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判斷,在實踐中,一般會影響到賠償數額的有以下因素: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3)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6)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規對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等有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因此,具體的離婚案件中,離婚賠償的數額根據具體的案情來確定,沒有統一的標準。無過錯方想要獲得多的賠償,需要提供證據證明對方的過錯程度、遭受損害程度等事項。
離婚賠償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