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轉移財產如何收集證據?
來源:深圳金牌律師網 作者:深圳律師 時間:2018-01-24
摘要: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一方往往盡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目的是完全占有該財產,這一種行為是違法行為。離婚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可判凈身出戶。那么離婚一方轉移財產怎么辦?離婚轉移財產如何收集證據?下面深圳離婚律師為您一一解答。
離婚時一方轉移財產怎么辦?
1、如果是在離婚前發現,可以申請財產保全,將對方的財產凍結;
2、如果是在離婚時發現,最好是請律師協助調查,收集對方轉移財產的證據,將財產追回;
3、如果是在離婚后發現,可以起訴要求對轉移部分財產進行重新分割。
離婚轉移財產可判凈身出戶,但是有一個前提是,你必須掌握了對方轉移財產的證據,那么如何收集這些方面的證據?
在離婚過程中,如果發現對方已經開始轉移財產,一定要小心謹慎,最重要的一步是搜集對方轉移財產的證據。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始著手搜集:
1、搜集其存折線索,記下其開戶行,無論其將款轉入何方,都不會有太大影響,可以申請法院查詢轉賬記錄,法庭上讓其說明存款去向和用途,審核其轉款必要性;
2、對于一方私自轉移個人存款的情況,則建議另一方要知道對方的身份證號,并在平時注意搜集對方的存折線索,牢記開戶行,以后可以通過查詢方式查詢對方的轉賬記錄,這樣無論對方將款轉至何處以及何時轉移,均可以查清;
3、搜集其收入狀況的線索,必要時律師出面調查,如果對方有很高的收入,但又不見存款,法庭上責令其說明收入開支,審查開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4、對于低價出售夫妻共同財產和利用關聯企業惡意負債的:可以主張其行為無效,因為其顯失公平和侵犯了夫妻一方的利益或公司利益或其他股東利益;
5、對于制作虛假債務的:與債權人對質,詢問細節問題,列出提問提綱,審查債務形成時間,必要時做筆跡鑒定,審查債務用途和必要性等等;
6、如果出現一方私自出售夫妻共同房產,或者私自贈與第三人的情況,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張買賣合同無效(但第三人善意取得的除外),并可以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根據法律規定,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處分夫妻重大共同財產,私自處分嚴重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