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析產要不要公證?
來源:深圳金牌律師網 作者:深圳律師 時間:2018-01-23
摘要:分家析產是我國傳統社會中一個重要的家庭現象。從表面上看,分家析產是一種財產的傳承,即可在父母在世時進行,也可在父母去世后進行。那么分家析產要不要公證?下面由深圳離婚律師詳細講解。
一、分家析產要不要公證?
根據公證法的相關規定,分家析產可以到公證處進行公證。分家析產屬于對共有財產進行分割離析的法律行為,分家析產可適用財產分割這一原則。公證過后的分家析產協議有較強的證明力,以自愿公證為主,不強制公證。
二、分家析產公證時要審查什么?
申請辦理財產分析的公證,申請人必須親自到公證機關提交財產分析協議書(分離家的清單)和財產所有權證件。如果法定應分得財產的權利人中有放棄應得財產的,應向公證機關提出放棄財產的證明書。公證機關在辦理財產分析公證時,還應審查以下事項:
1、共有時,要按照共有人的協議進行。
2、共有財產所有權證明、財產清單和債務清單是否完備。
3、家庭共有財產的分割,是否本著團結和睦、互讓互助的精神,協商處理;對老幼病殘者不同給予了適當照顧。
4、公證證明分割財產的家庭協議書,應同時規定老人在壽終以前子女應盡的。如有不盡義務者,就取消其利,以促使各方都能履行協議,減少日后糾紛。
需要注意的是,分家析產中可以分析的財產只能是屬于共有的財產,不包括私人財產,在進行不動產的分割時,最好需要參與公證,且還要辦理房產的變更過戶手續等,公證國政中也要準備好完整的公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