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中男方如何爭取子女撫養權?
來源:深圳金牌律師網 作者:深圳律師 時間:2017-12-25
摘要:未成年子女歸屬問題在離婚案件中較為常見,為了爭取子女撫養權,男女雙方都會提出自己的理由。那么男方如何爭取子女撫養權?下面由深圳離婚律師詳細講解。
一、孩子在兩周歲以下,雙方先進行協商,女方不同意讓孩子隨男方生活,在下面的情形下,法院會判決撫養權歸男方:
1、女方患有惡性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孩子不適宜跟她一起生活;
2、女方有滿足孩子生活的條件,但是卻不管孩子的;
3、還有其他原因,比如母親的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或母親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長的,或因違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撫養子女的等等。
二、孩子在兩周歲以上,男女雙方可以商量孩子只由其中一方來撫養,也可以約定由兩人輪流撫養。談不妥的,男方滿足下面條件的,法院可判決孩子隨其生活:
1、男方做了絕育手術,或者喪失生育能力;
2、孩子一直隨男方生活,突然改變環境對孩子成長有不利的影響;
3、女方再婚后又生育了孩子,但男方并沒有其他孩子;
4、孩子隨男方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孩子共同生活的。
綜上,男方要想爭取未滿兩周歲孩子的撫養權需證明女方有不適合撫養孩子的情況;而爭取已滿兩周歲的孩子,如果男方已經絕育或者女方撫養會對孩子不利,法院會傾向于判給男方。面對離婚事項上,男方要想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的話,法律快車提醒除通過法律途徑來維權之外,還需要多跟孩子溝通讓孩子多傾向于自己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