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存在哪些情況孩子由男方撫養?
來源:深圳金牌律師網 作者:深圳律師 時間:2017-12-05
摘要: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對于在哺乳期的子女,離婚時,應當以女方撫養為原則,但是如果子女隨女方生活,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的,孩子由男方撫養。下面深圳離婚律師跟大家介紹一下,子女歸男方撫養的情形!
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撫養有婚生的撫養與非婚生的撫養之分,在現實生活中由于各種原因的出現與發生,導致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一般認為,女方占了子女爭奪子女撫養權的先機。事實上,真的是這樣嗎?顯然不是,法官會從有利于子女的一方進行選擇。
1、二周歲以下孩子,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性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孩子隨男方生活。
2、因其他原因,2周歲以下孩子確實是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就跟隨父方生活。
3、男女雙方都在爭奪孩子撫養權,但是男方已經做了絕育手術或是因為其他原因喪失了生育能力,孩子的撫養權歸男方。
4、孩子之前一直隨父親或爺爺奶奶生活,改變生活環境對孩子來說會不習慣,對其健康成長明顯不利,會讓他繼續隨男方生活。
5、離婚后男方只有這一個孩子,而女方有其他的孩子,那么孩子會歸男方撫養。
6、當然,雙方當事人還可以協商,由兩方輪流來撫養孩子,這也是允許的。
離婚后,父母都對孩子有撫養義務,孩子若由男方撫養,女方應負擔其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時確定子女撫養原則是什么?
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是貫穿于本法的基本原則,也是處理離婚后子女撫養歸屬問題的出發點,只有在此前提下,再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