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需要多長時間能離?
來源:深圳金牌律師網 作者:深圳律師 時間:2017-11-14
摘要:協議離婚需要多長時間能離?婚姻登記機根據協議離婚的條件進行審查,如果符合協議離婚的條件,即發給離婚證書,婚姻關系即可解除。那么協議離婚的程序怎么走?下面由深圳離婚律師詳細講解。
一、協議離婚需要多長時間能離?
新《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離婚登記按地域管轄原則進行管轄?!痘橐龅怯洍l例》第十三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1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的,法院應當受理。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若協議存在法律規定的欺詐、脅迫等特殊情形,當事人請求變更或者撤銷的,法院應當依法予以支持。男女雙方簽訂離婚協議書后,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橐龅怯洐C根據協議離婚的條件進行審查,如果符合協議離婚的條件。即發給離婚證書,離婚協議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二、協議離婚的程序
? 1、當事人申請離婚
協議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申請時各方應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明、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結婚證等,以便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當事人身份,確定管轄權。
2、登記機關對離婚事宜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受理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后,應當在一個月內進行審查。在審查過程中,應全面了解協議的內容,尤其是注意雙方當事人請求離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難幫助、分割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是否合適。
3、登記,發給離婚證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后,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予登記,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對于不符合法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夫妻關系從當事人領取離婚證時起解除。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4、撤銷
申請離婚的當事人弄虛作假、騙取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撤銷離婚登記,對離婚的當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關系無效并收回離婚證,并對當事人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如果當事人認為其符合離婚條件,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