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出軌能否認定為夫妻感情破裂?
來源:深圳金牌律師網 作者:深圳律師 時間:2017-11-30
摘要:一方出軌能否認定為夫妻感情破裂?一方長期與他人通奸、非法同居,揮霍夫妻共同財產,保養小三等情形,被發現后經過批評教育還不思悔改,這樣一方起訴離婚,夫妻感情無和好的可能性,判決離婚。下面由深圳離婚律師為大家詳細講解怎樣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怎樣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總的原則:以婚前婚后夫妻感情基礎、離婚的動機和原因、夫妻的現狀、夫妻關系有無和好可能等綜合分析夫妻感情是否已經破裂。
法條: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調解無效,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如一方違法犯罪被判處徒刑或者因強*、通*、婚外性行為或其他直接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行為,另一方不能原諒的行為。
離婚方式:
(一)協議離婚,即雙方自愿就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通過協議達成共識,然后去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由婚姻登記機關發給離婚證。
(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不能達成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的,即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調解離婚,或無法調解、調解不成,依法判決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