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婚需要婚前財產公證嗎?
來源:深圳金牌律師網 作者:深圳律師 時間:2017-08-10
摘要:夫妻離婚之后是可以復婚的。那么,復婚需要婚前財產公證嗎?其實婚前財產公證還是利大于弊,好處多多,如,防止和減少夫妻財產糾紛的發生;保障夫妻雙方的合法權益;夫妻雙方良好感情的維系;節約司法資源,提高審判效率。下面深圳離婚糾紛律師為您詳細講述。
復婚前的財產,屬于婚前個人財產,婚前財產公證是對夫妻個人婚前的財產進行公證的,在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時,需要準備證明財產屬于自己的證據及相關證件。具體的婚期財產公證的流程如下:
一、當事人要準備好以下幾種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已婚夫妻辦理財產公證需要帶上結婚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
其中,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二、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一般不允許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
三、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后,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四、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的面前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至此,婚前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
是否選擇婚前財產公證要視具體情況而定,畢竟婚前財產公證有利有弊,最主要還是要看復婚當事人對婚前財產公證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