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深圳金牌律師網 > 婚姻家庭 > 正文

收養孩子有條件嗎?

來源:深圳金牌律師網  作者:深圳律師  時間:2017-11-15

摘要:收養孩子有條件嗎?根據收養法相關規定,辦理收養登記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相關的條件。那么,收養孩子的條件是什么?下面由深圳離婚律師詳細講解。

在我國,要想確立收養與被收養的關系,收養人和被收養人都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

(一)被收養人條件: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4條的規定,不滿14周歲喪失父母的孤兒、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可以作為被收養人。

所謂“喪失父母的孤兒”,是指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經人民法院宣告其父母死亡的兒童;“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是指被其生父母遺棄,經查找未找到其生父母的嬰兒和兒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扶養的子女”,是指生父母殘疾或患嚴重疾病,及其他原因造成生活極度困難,沒有能力撫養的子女。

(二)收養人的條件: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收養人應同時具備的條件為:

(1)無子女。

所謂“無子女”是指收養人既沒有親生子女,也沒有養子女和繼子女。

(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所謂“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是指收養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身體、智力、經濟、道德品質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撫養和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能夠履行父母對子女應盡的義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是指18周歲以上精神和智力正常的人,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也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所謂“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傳染病。

(4)年滿30周歲。

所謂“年滿30歲”,是包括30周歲本數在內。夫妻共同收養,則必須雙方都年滿30周歲。

2.有配偶者收養子女,須夫妻同意共同收養。

3.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

4.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和“被收養人不滿十四周歲”的限制。

所謂“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5.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扶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和收養一名的限制。

分享到:
在線客服
咨詢方式

黃樂樂律師

添加微信

掃描添加微信
欧美精品三级二区,欧美精品三区,欧美精品三区专区在线观看,欧美精品色一区二区三区,欧美精品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