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商將開發項目轉讓要滿足什么條件
來源:深圳金牌律師網 作者:深圳律師 時間:2017-02-28
預售人將已預售的商品房項目轉讓給其他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時,應當經擁有已預售商品房建筑面積的三分之二以上的預購人同意,并經主管部門批準。
1、轉讓項目需符合哪些條件?
屬于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在建工程的轉讓需符合下列條件:
?。?)土地使用權已經依法登記,取得房地產權利證書;
?。?)取得建筑許可證和開工許可證;
?。?)除付清地價款外,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已達到工程款預算投資總額的25%以上,并經注冊會計師驗資;
?。?)土地使用權未抵押、查封。
2、轉讓預售房地產項目的,受讓人應當具備什么條件?
受讓人應當是依法成立并符合資質等級要求的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
3、轉讓預售房地產項目的,受讓方享有什么權利和應承擔什么義務?
轉讓預售房地產項目的,受讓方應當享有原預售人享有的權利,并承擔原預售人對預購人所承擔的義務。
4、在項目轉讓期間,對預售商品房有哪些規定?
受讓方與預售人簽訂項目轉讓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內,受讓方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變更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預售人自簽訂項目轉讓合同之日起,應當停止預售商品房;受讓方未換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預售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