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寫信給法官不愿姐妹分離
來源:深圳金牌律師網 作者:深圳律師 時間:2016-08-08
近日,在虎丘法院審理的一起離婚糾紛中,一個活潑的小女孩向審理案件的法官表達了自己不愿和妹妹分開的想法。
小丹和小彤是一對親姐妹,平時她們的爸爸因為工作原因一直在外地,姐妹二人就一直跟著媽媽在家。姐姐小丹上小學三年級,妹妹小彤才上幼兒園,小丹一直很開心自己家里有這么一個親妹妹,小彤也覺得自己有個姐姐陪著很好。
可是,好景不長,二人的父母因為長期兩地分居鬧起了離婚。當她們聽說法庭上爸爸要求獨立撫養小丹,讓媽媽撫養小彤時,她們就著急了。想到父母離婚后,自己要和妹妹從此分開,小丹晚上怎么也睡不著,就直接寫了一封信給法官,訴說自己和妹妹、母親一起生活是如何幸福,不愿意因為父母離婚而跟著爸爸生活,更不愿從此轉學失去朋友,并且一定要跟著媽媽和妹妹,當面把信交給了法官。
最終,在法官的努力調解下,姐妹倆最終沒有因為父母的離婚而分開。
■法官點評
在充分調查兩姐妹的學習生活情況后,法官認為,這對從小生活在一起的姐妹已經完全習慣和依賴彼此,如果強行把她們分開撫養,對于她們來說心理上有無法彌補的創傷。于是法官開始一次次做被告的工作,最后小丹和小彤的父親也同意由她們的母親撫養她們,作為父親,他出撫養費。
法官庭后指出,兩個從小在一個家庭生活的孩子,已經習慣互相陪伴成長,如果因為父母離婚強行將她們分開,并不利于她們健康成長。離婚時,法官會以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為原則,盡量不改變孩子們原有的生活環境。